本报讯 4月7日,我县组织县茶办、药材办、蔬菜办、林业局、水产局、畜牧局、经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竹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管理办法》,并于近日颁布实施。
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在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不少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弱。为此,县政府将重点支持以农村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全力培植以党员、能人为主牵头负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法》的颁布将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规范运营,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具有我县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系。
《办法》要求,从今年起,全县每个乡镇将根据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产品,每年培植5-10个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涉及茶叶、核桃、药材、蔬菜、林果、特种养殖等产业。(杨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