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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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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钓鱼的 收竿了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1日  查看次数:次  

  连日来,各乡镇的渔民们都注意到:在重点水面、码头上,有很多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及禁渔期宣传标语、横幅。从4月1日开始,今日竹山报、网及竹山电视台都刊发、播出了“禁渔期通告”。记者从县水产局了解到,今年的禁渔期工作与往年有所不同,即“禁止游钓”,也就是说在禁渔期内,钓鱼也是不允许的。
  今年的《竹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第三条明确规定: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禁止游钓。实施非法捕捞和游钓的,由县农业(水产)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进行处罚。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县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禁止游钓”,即规定在禁渔期内禁止在堵河流域水面进行钓鱼的行为。
  据县水产局负责人介绍,近几年,通过不断努力,我县电、炸、毒鱼的恶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大量“钓鱼客”的涌现,对渔业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此条款的出台,是为了有效充分、最大程度的保护渔业资源,希望各位钓鱼爱好者在禁渔期内能收起渔具,为我县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张 成 吕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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