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县招聘临时工救护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条件与资格:应聘驾驶员具备B1及以上驾驶资格。3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素质好、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愿意从事汽车驾驶工作;有3年以上驾龄,驾驶经验丰富,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章事件。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19日。报名者可在今日竹山网下载《临时工救护车驾驶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到十堰麻风防治中心报名。联系人:徐承国,联系电话:13451259028
三、方法步骤:(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办公室、监察室对申请参加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二)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主要考汽车驾驶技术基本理论)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心理素质),每项考试各占5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聘用办法:综合成绩前三名作为拟聘用人选,经中心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后,监察室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按高分到低分聘用1名临时工驾驶员。
四、聘用代遇:月薪2500元,同时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一经录用签订临时工用工合同,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统一管理。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表现,满一年后逐年适当增加薪酬。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