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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3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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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数:次  
  1、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确定?
  答: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人数是否计入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
  答: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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