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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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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出首例“按日计罚”环保罚单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6日  查看次数:次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于今年起实施,其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行政拘留”等被视作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新的执法利器。近日,县环保局对某牧业公司开出了“按日计罚”环保罚单,这在竹山尚属首例。
  4月10日,县环保局对我县金源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饲养生猪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环境,且排放的废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办理排污许可证。
  4月下旬,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多次监察,发现企业未采取整改措施,且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通过检测,排放废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环保法》第四十五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4月29日,县环保局向该企业送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告知如仍继续违法排污,将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月6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废水直排的违法行为进行复查发现,该企业仍未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仍未采取整改措施,排放废水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违反了《环保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5月12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该企业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5月26日,县环保局向该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从2015年4月30日起至5月6日,累计7天,每日按4万元连续处罚,共计罚款28万元。
  下阶段,县环保局将深化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频次,保持环保工作的高压态势,出重拳、用重典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向继华    杨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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