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拟对竹山县双台乡茅塔寺朱长沟矿区饰面用辉绿岩矿的采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如后图。
二、竞买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含)以上,且具有良好资信。2、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和联合竞买。4、参加竞买报名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公告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12日止。
四、报名及挂牌时间:1、报名时间: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7月12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获取相关资料。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5.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17∶30时(以到账为准)。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采矿权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善相关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2、挂牌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时至2015年7月24日17∶30时。
五、风险提示: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条件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有差异,竞得人应自愿承担风险;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矿山用地、林业、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手续。
六、相关事项:1、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该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并垫付前期工作经费,意向竞买人在提交申请前与县国土资源局就前期工作经费有关事宜达成一致书面意见。2、竞买者自行到出让矿区现场踏勘,我局可予以协助,不再统一组织。3、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及其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4、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知。5、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及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竹山县国土资源提出。对于竞买申请人所提出的问题,出让人认为不需要答复的,可以不作回答,亦不需作出解释。
七、报名地点: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股
八、挂牌地点及原则:挂牌地点:竹山县国土资源局;竞得原则: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竞得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竹山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胡昌波,电话:0719-4232753;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贺峰,电话:0719-4225865。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