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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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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注意事项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7日  查看次数:次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9、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10、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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