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队伍形象,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任务。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公务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三、结合“五城联创”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将着重抓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治理等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城市主次干道无明显出店经营、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
四、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严格保密各种举报投诉信息,做到处理及时、协调到位、落实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五、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代办负责制、业务内容一次性告知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全程跟踪督办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公开审批程序、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拓宽服务渠道,真正做到便捷为民。
六、规范执法行为。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佩带统一执法标志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七、我局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将及时告知被处罚人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被处罚人对法律依据有异议,会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名称或查询的途径。
八、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除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当场处罚的以外,适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我局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九、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城管人员十条禁令》,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杜绝“生、冷、横、硬”和“吃、拿、卡、要”现象,严禁违反执法程序及乱收费、乱罚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打造行为规范、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19—4223626 4226591
监督电子邮箱:63179808@qq.com
来信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体育路20号
竹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