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县妇幼保健院给孩子做视力复查的曹女士,听到孩子散光眼已得到矫正时高兴不已。几个月以来她一直为开灯睡觉,将儿子眼睛弄成散光眼而后悔。
曹女士今年23岁,住宝丰镇上坝村,初产一男孩刚满周岁。曹女士生性胆小,晚上不开灯不敢睡觉,生了孩子更是觉得有灯起来给宝宝冲奶换尿布方便。因此她的房间整夜都开着灯。可在孩子半岁时她发觉宝宝的眼睛不对劲,来到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就诊,检查视力宝宝双眼散光200度。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经咨询,曹女士选择在该院接受视力矫正。医院为孩子制定了视力训练方案,通过纠正不良的用眼习惯,加强营养,9月龄检查时,左眼散光50度,右眼恢复正常,一岁时检查视力,双眼均恢复正常。
县妇幼保健院视力保健医生陈兰兰担心地说,如今小学生戴眼镜的就十分普遍,儿童视力保健刻不容缓。她提醒广大家长:要督促孩子科学用眼,发现视力下降应重视,但不要马上配戴眼镜,可先到视力保健机构咨询是否可通过物理矫正恢复视力。
视力异常主要是散光、远视和少部分近视,而高度屈光不正和单眼视力异常均是诱发斜视和弱视的高危因素。而弱视、斜视的最佳治疗时间是3——6岁,因此对于托幼机构和幼儿园每年的视力筛查意义重大,有利于弱视和斜视患儿的早发现、早治疗。对于处于边缘值的散光幼儿及部分近视幼儿,除遗传因素影响外,大部分均与不良的用眼习惯有关。如长时间的看电视、玩电脑、玩手机及各种各样的强光刺激均是影响幼儿视力发育的不良因素。青少年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眼部的护理,而且太小的孩子养成开灯睡觉的话后期比较难纠正。0——2岁乃眼部发育关键期,所以在孩子要睡觉的时候不要有光照,光的刺激会伤及眼睛。
一般而言10岁以下儿童的视路具有可塑性,年龄愈小视觉可塑性愈强,治疗效果愈好,一旦超过10岁,达到视觉发育成熟期,无论给以何种治疗,视力都没有明显的改善。如果在幼儿期没有及时发现并给与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充分,那么视力损伤将成为永久性的,并导致终生视力丧失(儿童盲或低视力或弱视),或导致治疗敏感性下降、治疗成本增加。
小儿视力缺陷不易被发现,这一点与成人有明显差异,尤其是不能诉说自己视力好坏、主观不会认知视力表或主观视力检查不合作的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往往靠家长偶然发现或待到学龄前视力检查时才发现,发现时往往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经调查统计,我县散居儿童视力问题发生率达9.2%,集居儿童视力问题发生率达20%,孩子的健康主要来源于父母亲对孩子健康的重视程度,表面看到孩子还能看到东西,但忽视了孩子不会表达这一现实问题,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发现孩子的视力存在着严重问题,因此呼吁各位家长,关心一下你孩子的视力吧,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视力筛查。 (陈兴云 喻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