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竹山县北沟等3座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十堰市水利水电局审查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北沟、白杨、杨家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计划工期: 2 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6)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二项同类水利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7)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4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拟任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废标处理。(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5投标单位只能就上述6个标段中其中一个标段提出申请,并在报名时明确所投标段。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派本单位专职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原劳动技校,消防大队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且要注明办公及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核实);(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5)检察院投标企业查询档案;(6)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提交报名标段两份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9)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竹山县体育场路20号(原劳动技校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今日竹山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单 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张莉莉;电 话:0719-4230899
招 标 人:竹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37号;邮 编:442200;联 系 人: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联 系 人:李 俊;电 话:027-87112268 18602719545
2015 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