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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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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1日  查看次数:次  
受委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竹山县溢水寨沟绿松石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标的:竹山县溢水寨沟绿松石矿采矿权。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颁布采矿许可证号:C4200002012127
130127990;许可证有效期自2012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5日。绿松石采矿权区位于竹山县溢水镇溢水街村寨沟(小名大包子),面积为1.1618平方公里。
  二、挂牌公告期: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2月16日。
  三、挂牌价格:人民币750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竞买企业要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信度良好。3、竞买人报名前,应缴纳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和该采矿权对应的产业发展基金3940万元的50%(即1970万元),以及矿山前期投入资金1000万元,三项共计5970万元。
  五、竞买人须知:1、竞买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和转让公告及有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2、竞买人成交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转让成交价;竞买人未成交的,七个工作日内原数无息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产业发展基金、矿山前期投入资金。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让结果无效, 受让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违约金由转让方收取:
  ①提供虚假资料、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②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清转让成交价款及其它应缴款项的;
  ③转让成交后不当场签订《采矿权转让成交确认书》的;
  ④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的;
  ⑤不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有应交款项的。
  六、竞买人缴款方式:
  1、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缴纳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行:十堰农商行张湾支行
  户 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 号:
82010000001018764
  2、矿山前期投入资金、对应的产业发展基金缴纳至竹山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竹山支行;
  户名:竹山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810010029200011011
  七、交易方式:1、公告期内达到两个以上合格竞买人的,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只有一名竞买人报名的,符合竞买人资格并满足竞买条件的,且竞买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的可直接成交。2、请有竞买意向并符合竞买人资格者于公告期内,凭银行交款凭证,持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市人民南路63号)办理报名手续。
  光谷联交所十堰公司联系人:
陈兴郧 刘晓东
  联系方式:07198875975
                13307282016
  竹山县绿松石产业办联系人:
 任楚雄  13872816196
  竹山县绿松石产业办法律顾问: 
张楷文   13986878321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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