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县民政、财政、扶贫部门联合印发了《竹山县精准扶贫政策兜底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县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一批”制定了详细的行动路线。
该方案提出,全面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农村孤儿保障兜底工作,切实解决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农村孤儿条件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全县贫困人口中符合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农村孤儿条件对象的兜底保障工作。
凡是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及农村孤儿条件的都属政策兜底保障对象。2016年保障标准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公布标准执行,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282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年4800元;孤儿保障金标准为集中供养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每月600元。
(李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