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7日下午,市招生考试院公布十堰高中阶段学校2016年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城区为594.2分,丹江口市为578.2分,郧阳区为598分,郧西县为551.2分,竹山县为579.9分,竹溪县为555.3分,房县为577.3分。
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各县一中指令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丹江口市为574.8分,郧阳区为569.4分,郧西为554.4分,竹山为559.6分,竹溪为518.7分,房县为545.6分。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城区为 419分,丹江口市为425.8分,郧阳区为382.5分,郧西县为409.4 分,竹山县为396.4 分,竹溪县为398.2 分,房县为358分。
记者另从县教育局获悉,我县茂华中学学生焦中禹以635.9分夺得全县中考状元。中考成绩前十名中,除第三名为宝丰中学学生外,其余均为茂华中学学生。(苗东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