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4月,县工商局接到市工商局转办的一起绿松石投诉案件,投诉人称,自己在竹山县某淘宝网站上购买了宣传为“纯天然原矿绿松石散珠”饰品,订单价为8400元。后通过鉴定,结果显示为填充处理饰品,投诉人多次找到商家,商家均不予解决问题,因此投诉到工商部门,要求退货。
该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来到商家在淘宝网登记的十堰市茅箭区网店进行取证调查,发现商家售出的商品确实与淘宝网站上宣传的内容为“纯天然原矿”绿松石不一致,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责令该商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商家在规定时限内如期缴纳了罚款,并将货款退还给投诉人,表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 (任纪云 刘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