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敏(住秦古镇白果村3组):
本院受理原告杨定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务工,地址不祥,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杨定文要求与你离婚。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秦古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虞从辉(住上庸镇南坝村6组):
本院受理唐红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你偿还欠款2.1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上庸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25日上午11时在本院上庸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虞从辉(住上庸镇南坝村6组):
本院受理陈玉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你偿还欠款1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庸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上庸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