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职教集团迁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按照工程要求,项目区内所有坟墓均需搬迁。现将有关迁坟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坟范围:竹山一中以北,小漩公墓以南,薛家大院后,冯家沟范围内所有坟墓。
二、搬迁时间:请上述迁坟范围内的坟主务必于2017年1月25日前自行迁移。
三、迁坟程序:
1、所有坟主持有效证件到竹山县潘口乡职教集团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办理迁坟手续。2、由坟主选择在小漩村公墓范围内自行迁坟。3、坟主完成迁坟后,由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验收后领取补偿金。
四、保障措施:
1、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由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统一进行迁移,所有后果自行承担。2、对无理取闹、漫天要价、阻工闹事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薛仁斌 电话13477991363
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民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