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61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领到2016年秋季生活补助314.575万元,其中受助小学生2884名,初中生2726名。
为把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贫困寄宿生,我县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要求各学校认真评定受助对象,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625元的标准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严禁改变资金用途或随意降低、提高补助标准。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对各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出现违规情况,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郭庆兵 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