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2017年06月29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人民法院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查看次数:次  
陈根(住湖北省竹山县楼台乡楼台村8组):
  本院受理原告陶定江与被告陈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鄂0323民初9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陶定江预付工资款30000元及逾期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今日竹山-多媒体数字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