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明确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代表工作重点。
·3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作出在全县各级代表中开展“精准扶贫·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定。
·3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发出《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工作的倡议书》,号召全县代表争当贫困群众排忧解难的知心人、发家致富的引导人、精神脱贫的领路人、矛盾纠纷的调解人、参政议政的代言人。
·3月21日,在大庙乡举行全县“精准扶贫·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现场会,正式启动代表参与精准扶贫活动。
·4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全面部署“精准扶贫·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5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全省“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丹江现场会精神,研究我县落实措施。
·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溢水、麻家渡、宝丰三个乡镇办试点,安排多名人大机关干部驻守试点乡镇,指导活动开展,探索经验,形成规范。
·6月8日,县委转发《县人大党组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建立由23个单位为成员的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分层督导机制。
·6月23日,在宝丰镇召开全县“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推进会,此项活动在全县全面铺开。
·6月25日,督导组分片区深入各乡镇开展第一轮巡回督导。
·6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通知》,从方案制定、小组划分、前期准备、活动方式、建议办理、阵地建设、资料归档、活动宣传八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7月初,组织开展第二轮活动督导检查,针对活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下发了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点名批评。
·7月7日,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歌莺,省人大代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龚举海参加了宝丰镇第七代表小组活动。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全县各乡镇,对《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专题听取审议政府相关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由政府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