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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9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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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份提醒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近日,我县对县委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下发33份《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落实主体责任有关事项提醒函》,推动县级领导同志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我县制定《竹山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委责任细化为5个方面23项,细化了县委书记6个方面14项责任,县委班子成员10项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等问题。下发《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督导调研提纲》,从9个方面对调研提出明确要求,着力解决调研脱离主题问题。
  建立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向每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发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本,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痕迹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有佐证、可追溯。
  “我们就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压力传到‘神经末梢’,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守纪、明责、履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燕艳如是说。   (甘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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