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敏(住湖北省竹山县文峰乡塘湾村8组18号):
本院受理原告谭永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及开庭传票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竹山法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竹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仕勇(住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富豪小区):
本院受理原告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下落不明,亦无法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金华诉请判令你偿还借款50000元,并按每月850元支付自2017年2月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王治勇、许世名(住湖北省竹山县文峰乡滚子岭村9组):
本院受理吴远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你们偿还借款50万元及借款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朱仕勇(住湖北省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富豪小区):
本院受理原告沈明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具体下落不明,亦无法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沈明磊诉请判令你偿还借款20000元,并按月息20‰支付自2017年1月9日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