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7年12月16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县法院为46人集中分配执行款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6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2月14日,县法院组织召开涉被执行人万某系列案的债权人会议,依法将拍卖万某资产所得的80万元款项按比例分配给46名债权人。
  被执行人万某在县法院涉民间借贷案件46件,标的达1121万余元。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万某唯一可供执行财产仅为两套住房,遂依法查封后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成交价为80万元。
  由于债权人众多,拍卖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均为普通债权,为让债权人公平受偿,县法院依法决定将执行款按比例发放给涉案债权人。同时,该院考虑到可供分配的财产较少,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决定案件执行费暂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申请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全额退还。
  会上,执行法官将案件执行情况、分配方案和下一步执行措施进行了通报,参会债权人一致认同分配方案,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赞许,认为县法院在处理万某系列执行案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今后将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张白泉)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