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
09
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Email:80985325@qq.com
新闻报料热线:
0719-4225441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标题导航
为了易迁群众的安全
我县开展健康扶贫春节暖心服务活动
新建有机茶园207亩
加强冬季茶园管理
大力推广金线莲种植
62户贫困户春节前住新房
精准灭荒6500亩
举办残疾人茶话会
声 明
竹山县法院公告
注销公告
按日期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竹山县法院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查看次数:
次
殷明(住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4组):
本院受理原告余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鄂0323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余鹏借款本金20000元、支付违约金7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更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