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恒源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外均可报名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到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湖北恒源拍卖公司办事处)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2日到竹山县城关镇北大街19号(湖北恒源拍卖公司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于2018年4月2日18时前确定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地点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018年4月3日10时00分。
挂牌出让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10时00分,在挂牌地点举行出让地块的揭牌仪式,并宣布竞得结果。
七、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竹山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今日竹山网》、《竹山报》、《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或成交价单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相关税费。
2、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体育路20号
联系人:休茜霞 电话:15897816628
联系人:肖慈刚 电话:13971936622
收款单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行
账 号:42050161890100000039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