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3月14日,潘口乡魏沟村5组吴××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3Y850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县运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2、2018年3月15日,秦古镇大堰村6组王××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鄂CL5810小型轿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县运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3、2018年3月16日,擂鼓镇古罗坪村1组田××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鄂CFT378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县运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4、2018年3月27日,宝丰镇新河村5组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驾驶鄂C171F8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非法营运,被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县运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伍仟元处罚并责令中止违法行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县运管局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强力整顿出租车和农村客运市场的非法运营行为。对拒不退出继续经营的非法运营人员,依法立案查处。对阻挠规范工作推进、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及非法经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竹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