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县下发通知,取消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共计127项证明事项,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解决困扰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取消的127项证明事项,涉及县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四个部门和多项惠民利民措施。其中公安部门30项,民政部门23项,人社部门40项,卫计部门34项。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取消和规范的证明事项,指导本系统提升监管效能,修改服务指南,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确保证明事项取消落到实处。 (陈俊 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