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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居民医保开征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  查看次数:次  
2019年居民医保开征
缴费标准220元/人

  本报讯 11月1日,我县召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金征收工作。
  据悉,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委托村委会(社区)代收代缴,居民直接在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社区交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陈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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