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退役士兵社会保险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5月20日,我县安排部署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乾隆,副县长龚世华出席会议。
为统筹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我县制定下发《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主要针对2019年1月21日,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施行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的退役士兵。主要内容包括认定参保时间,明确补缴年限,确定补缴责任主体,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和费率,申请起止时间,即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个人申请参保、补缴,原则上自2019年5月起,2019年12月31日止。 (张荣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