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经县政府批准,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面向社会招聘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城管系统,协助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
二、基本条件:1、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2、竹山县居民户口。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会计算机操作,年龄在18至40周岁以下的公民,城市管理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录用。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三、招聘程序:1、志愿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机动车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体育场路20号,联系电话0719-4223626)报名(由于前期报名人数未达到参考比例,现将招聘时间延期至2019年10月29日-11月8日,原报名资格有效)。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县情、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等。笔试结束后按比例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3、政审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政治审查。4、政审合格者,经培训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录用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1、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订。2、待遇。每月不低于2600元,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它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3、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被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