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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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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1月1日展开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0月28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乾隆就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发表电视讲话,标志着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展开。每10年开展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全国各地各民族人口大家庭的重要方式。
  此次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等十余项内容。
  我县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全县人口普查工作。通过全面查清全县的人口状况,准确把握人口结构和流动规律,充分了解掌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等状况,深入分析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科学研判经济社会运行状况,为全县科学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一核两带三为主”战略,实施“1+3”计划,打造“1115”产业体系,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全县各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主动参与,支持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做好普查工作。每个家庭和每个居民有义务配合普查人员准确填报普查数据,如实提供普查信息。全县范围内符合登记条件的外来人员要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准确申报人口普查项目,确保我县人口普查现场登记一次性成功。
  2020年11月1日开始,人口普查工作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带统一证件深入广大居民家,进行正式入户调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公民、组织、单位有如实向国家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广大居民朋友要依法履行义务,积极配合和支持人口普查工作,按期如实申报人口普查信息。对大家申报的人口信息资料,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严格限定使用于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人人有责。相信在全县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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