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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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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查看次数:次  
  本人刘荣超,男,身份证号:420323197404011234;配偶:邓智慧,身份证号:420323197405221268,于2015年2月16日购买竹山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盛怡华府”2-2-1104住宅,现因个人原因,将该房屋转售于梁荣云(身份证号:420323197201151720),前期与“盛怡华府”签订的《房产认购合同书》及两张合计20万元(每张10万元)的房款收据一并遗失,现特此声明作废,如后期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都与“盛怡华府”无关,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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