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新农合报大头,我这次住院总费用花的少,个人出得少”。9月30日,溢水镇村民小华对比此前三次住院费用感慨地说。
据悉,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确保新农合基金高效使用,我县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自8月1日起,在县内二级定点医院将腹股沟疝等50个病种推行病种定额付费。
按全省统一病种限额标准,核算时,为提高补偿,患者费用不受目录限制,五保等困难对象凭有效证件还可减免“门槛费”,按二级医院分段补偿比例测算出各病种新农合定补标准和患者最高自付费用。结算时,患者实际住院总费用高于、低于或等于省定病种限额标准,新农合均按定补标准补偿,超出限额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按最高自付费用结算;限额以内,患者按自付比例据实结算。
我县推行按病种定补管理后,患者医疗费用呈现“一升两降”趋势,即新农合补偿标准提升,患者总费用和自付费用下降。截至目前,有140位患者受益新农合定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