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3年10月0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竹山一中建廉洁校园

新闻作者:崔 勇 李玲玲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1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国庆节前夕,竹山一中出台 “十不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办学行为。
  “十不准”即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借,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贪污、截留、挪用公款及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不准私自接纳学生,不准超标准接待及未经批准在外消费签单,不准自立项目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不准未经法人许可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收费、招生、购物、接待、合同签订等经济行为,正行风树新风,建廉洁型校园。
  该校设置举报箱,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并规定校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其他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此举措使敏感的财务工作阳光运行,有效地预防了铺张浪费和领导干部从政风险,进一步弘扬了正气,凝聚了学校正能量,为建设节约型、廉洁型、生态型和谐发展的竹山一中提供了有力保障。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