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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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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0日  查看次数:次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着眼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大决策,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我县新农合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广大农民朋友热情支持与参与下,参合人数已达到38万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98%以上。各级财政对新农合投入逐年增加,由最初的人均补助35元提高到当前人均补助280元,新农合基金总量由2006年度的1452.47万元发展到2013年的12825.68万元,增长了8.8倍。8年来,累计为26.6万人次住院患者核销34416万元;为346.74万人次门诊患者核销6149.5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问题,使每个农民家庭都能享受到国家的医疗保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广大农民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
  随着新农合基金总量逐年增长,县合管办也不断完善和优化新农合补偿政策,显著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2013年新农合门诊统筹的补偿比例提高到50%,村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日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元、25元,个人年度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00元。特殊慢病、重病门诊补偿的病种达到23种,检查、药品、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到70%,特殊慢病年度补偿最高限额500-1000元,重病年度补偿最高限额2500元。住院年度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0000元。全面开展儿童先心病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补偿比例为70%,不减起付线,不受新农合目录限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启动大病保险工作,对参合患者新农合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高额合规个人负担费用按分段支付比例50%、60%、70%给予报销,最大限度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13年我县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率达到55%,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5%,均高于全市平均补偿水平。县合管办将更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切实将广大农民朋友的利益维护好,确保党的惠农政策在竹山落实好。我们坚信,在你们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新农合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7号)精神,2014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70元。由于新农合基金的筹集是由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部分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资金配套组成,因此广大农民朋友必须先缴纳年度新农合基金的个人部分。只有广大农民朋友都积极参加新农合,各级财政配套的资金才能到位,全县新农合基金的总量才会最大,保障能力才会更强。我县年度新农合基金的个人缴费时间一般在每年的阳历10月份至次年的2月份,请广大农民朋友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合作医疗卡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财政所按时缴纳新农合基金。
  广大农民朋友们,平时注入一滴水,用时涌泉来相报,健康是您最大的财富,为了您的健康,为了大家的健康,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加新农合,撑起健康保护伞,让健康永远相伴。
  最后,祝农民朋友们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窗口服务及咨询电话:0719-4231862
  竹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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