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3日,县两违治理工作专班依法叫停位于城关镇的鹏达印刷公司违建行为。
11月11日,县两违治理工作人员接到印刷厂院内多名居民举报,说该处有违建行为,巡查人员及时赶到举报地点调查。经核实,该建筑物由县鹏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叶某,于2014年10月3日将原砖木结构厂房瓦顶拆除新建而成,目前已建成1层,未封顶,占地面积285.43m2,该建筑物土地属国有土地划拨,有土地权证。两违治理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叶某违建行为予以制止,当事人置之不理,仍然顶风违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对该案进行了现场取证调查,并下达《停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经沟通,建设方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在不增加面积基础上申请进行厂房修缮,并签订了承诺书。 (华元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