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中旬,来自郧县、丹江口市等地的5名人民监督员,对县检察院查办的6件自侦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这是该院首次由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实行异地监督。
会上,相关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来源、查办经过、调查结果及不立案理由和依据,5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就案件相关事实、证据采信、文书表述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询问,之后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对其中5件案件表决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立案的决定,对其中1件案件认为事实调查不够详实,要求案件承办人进一步查实有关证据后,再决定是否立案。同时,5名人民监督员也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意见建议。据悉,实行人民监督员异地监督,能有效促进检察干警转变执法办案观念,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让监督更客观公正。(李 丽 柏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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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异地监督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5日 查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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