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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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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作者:黄 超 余 龙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家里又能用上新冰箱了,没想到工商部门解决老百姓的问题这么快!”近日,家住双台乡的胡先生因使用两年的冰箱自燃并烧坏家具而产生投诉纠纷事件,在工商部门的积极查证和多方协调下,终于获得了4000元赔偿,商家还免费为其更换了一台新冰箱,至此,一件消费投诉事件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和各基层“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服务群众的作用,不断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创新维权理念,促进消费维权全覆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该局在及时受理、转办、限时办理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先后受理各类举报12件、申诉138件、咨询1891件,全部成功调处,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万元,赢得了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在《十堰市工商局1—8月12315系统投诉案件录入及消费者满意度回访情况通报》中,该局消费者投诉调处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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