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记者从县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为经济困难群众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该局围绕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做大做强做优做实法律援助事业,截至目前,该局已在全县范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挽回损失1876万元。
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法律援助工作责任书,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办、年终有考核,有力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为了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我县成立了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工、青、妇、老、残、军等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和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规范,调整充实了254名法律援助联络员,推行在村民小组设立法律援助明白人制度,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工作网络。组建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龙头,以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主体,以社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补充,系统内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全部参与的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队伍。在此基础上,我县完善了法律援助激励机制,坚持落实法援案件补贴,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奖励制度,参评合格的调解案件每件给予100元至400元不等的办案补贴。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县继续坚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的“四有四必”制度,实现了有专门接待场所、有便民服务提示、有监督投诉公开栏、有服务承诺的“四有”目标。对务工人员、盲聋哑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一律简化程序,快速办理。深化“365”、“逢五接待日”等法律援助“直通车”服务举措,实现广大受援者申请法律援助零距离、零等待、零投诉的“三零”目标。把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法律援助工作合力。法援部门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把影响到社会稳定的移民安置、人身损害、征地拆迁、医疗纠纷和交通事故等涉法涉诉案件引向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逐步将农村和城镇居民低收入援助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对象。
据统计,截至12月初,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其中民事类207件,刑事类3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2550余项,参与县委县政府群众大接访45次,为农民工异地维权2起。减免各种费用近135万元,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876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张 成 程贤珍 黄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