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中旬,从县人社部门获悉,县亨运公司被被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合会授予为“十堰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注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理顺劳动用工关系,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劳动关系领域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坚持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共享的原则,对职工工资按照政策、对照市级标准及时发放,不拖欠,应缴“五险”足额交纳,调动了职工工作热情和工作主动性、创造性。
(苗东升 龚香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