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8日,城关镇桥东村1组村民王健(男,27岁)、丹江口市均县镇蔡家沟1组村民蔡文涛(男,33岁)2人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0元。
现查明,7月7日9时许,王健驾驶青A69996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城关镇莲花村路段遇交警三中队民警检查。执勤民警经对其出示的B2型驾驶证进行检查甄别,发现有伪造嫌疑,遂上网查证。经查,网上有王健持有B2型驾驶证信息,但据其交待他平时(含本次)使用的驾驶证系其花钱找人办理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
7月7日13时许,蔡文涛驾驶鄂C99233号中型厢式货车行至242国道69.9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四中队民警对其驾驶证进行查证,证实其使用的是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据其供述,其所持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系其花1000元钱在外地找人办的假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案民警遂将上述2名严重交通违法人所持的伪造驾驶证予以收缴。经报县局裁决,决定分别给予上述重处。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