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宝丰镇双河口至新河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5]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参入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 竹山县宝丰镇双河口村至新河村通村公路全长9.5公里,起点位于双河口村四组,沿途经段家河翻越垭口,接新河村通村路,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3.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及附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里程10公里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附打印网站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请于2015 年9月21日至 2015 年9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⑥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⑦类似工程业绩(须附打印网站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原件和施工合同原件)、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司红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华代理公司办公室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今日竹山网、《今日竹山报》、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报名联系方式:
单位:竹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焕东 13797858468
单位: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莉莉
0719-4230899 15391685778
单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黄荣 0719-4698888
15997828313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