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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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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演讲比赛评分标准探秘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查看次数:次  
  口者,心之门户,智谋皆从之出。“演讲比赛”作为一种探讨问题、亮明观点、动员群众、浓厚氛围、体现素质、展现风采的活动形式,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采用。
  演讲作为一种竞赛形式,就有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而将参赛人分出伯仲。据悉,在县档案局(馆)就珍藏着一张题为“湖北省竹山县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第十八期第一次演讲竞赛评判表”(左图)的珍贵档案。
  评判表格设计科学,分为题目、评判项目、分数标准、赛得分数、演讲姓名等不同类目。其中评判项目分为内容40分、词调30分、姿态30分三大部分。内容又分为思想和结构,各占20分;词调分为语言、声调,各占15分;姿态分为表情和态度,各占15分,各项得分之和计入总平均分数。
  相较之下,民国时期的演讲比赛评分标准没有现代的这么细化,但是内容、语言、姿态依旧被作为最基本的考核标准,评分细则无论如何演变,演讲比赛都是对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集中锻炼和考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通过比赛,演讲者将自己的学习能力、材料水平、思考分析问题能力、讲话能力、心理素质、仪态形象、气度气质等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广大观众的眼前。
  (周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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