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9日,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竹山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脱贫目标。
《方案》主要是对建档立卡人员中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对象、因疫致贫返贫对象,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对特殊群体开展救助和关爱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方案》实施后,疫情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待审批期间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确诊患新冠肺炎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增发一个月救助金(护理补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按照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其中2020年3月至6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月分别提高到100元、150元。
同时,我县将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户、边缘户、因疫返贫致贫户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可不核对经济状况直接按人施保,做到保人保户相结合,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建立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柴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