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我县筹措资金344万元,全面落实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鼓励现役军人安心服役、献身国防。
据悉,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我县201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发放数额为11147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得低于我县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发放数额为14315元。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其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100%,发放额数为28630元,专科生按基础标准增发50%,发放额数为21473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3倍发放,发放额数为33441元。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3倍基础标准外,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专科发放额数为50103元,本科生发放额数为57260元。 (杨晓燕 梁科 向继华)